用户名:
密码:

律师资料

冯克法律师
专长领域: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辩护 公司收购 工程建筑
电话:
13863267…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f5117736@163.com
执行机构: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24号
积分:978
点击量:92786
 

律师简介

冯克法律师,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业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枣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国刑辩大律师》入选律师,枣庄市第一届(2006年)、第二届(2013年)十佳律师,多次获枣庄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冯克法律师坚持法律服务和社会服务并重,除精心办理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外,注重理论研究,先后发表知识产权研究论文多篇,参加省人大立法调研活动,积极为我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言献策,为解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了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被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授予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成为我省知名的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和知识产权战略专家。

     代理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代理枣庄华润纸业公司诉华润集团公司确认不侵权之诉,有效维护了本地企业的正常经营,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代理美的集团公司诉多家企业侵犯商标权,维护了美的集团的商标权;代理的深圳凯虹通讯公司诉李某等系列侵犯长虹商标案,有力打击了市场假冒和侵权行为;辩护的褚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狄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对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犯罪提出了专业辩护意见,受到法院的高度重视;代理的温州专利权人吴茂盛诉临沂多人侵犯发明专利案,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

     结合实践进行理论研究,多篇论文实现重大理论突破,10余篇被中国知网收录。《知识产权战略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之路——以山东省枣庄市为例》、《论我国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三个存疑问题》、《论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及其体系构建》、《论混淆在我国商标侵权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论文或解决了理论盲点,或在原有理论基础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实务性文章《论台儿庄古城的知识产权保护》被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级理论工具书《新时期政法工作理论创新与实践》收录。

     积极参与立法和执法活动。渊博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高超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山东省人大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修改《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时,特别邀请听取修改意见;枣庄市公安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亮剑”活动中,特邀为联系员;先后提出“枣庄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速经济转型的十项建议”、“枣庄市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顾问团的建议”等,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应机关或企业邀请,分别在滕州住建大讲堂为400余名房地产管理者和从业者做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专题报告、在枣庄市司法局会议室为枣庄市百强企业进行了“中小企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专题报告、在台儿庄古城为古城旅游发展公司做了新建古城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报告;应企业委托,担任山东帝豪酒业有限公司等10余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为企业制定并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发表论文:

     1、《论我国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发表于《山东审判》2010年第5期) 

     围绕专利权的本质特征,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进行了全新定义,国内第一次提出仅销售实施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专用产品的行为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并对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进行了论述。

     2、《知识产权战略下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之路——以山东省枣庄市为例》(发表于《当代经济》2010年10月[上])

    突破产业研究视角,在国内率先提出了以知识产权战略为视角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研究,并对枣庄的旅游、水泥、机械制造、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论述,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转载。

    3、《“解百纳”被“皆白拿”的法律思考》

    对2010年12月24日结案的张裕公司同中粮酒业公司等“解百纳”商标之争的结局进行了全面剖析,指出了张裕公司在“解百纳”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及争议、诉讼过程中的种种失误,对业界如何使用、保护商标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针对国内普遍认为的“解百纳”之争尘埃落定的观点,第一个提出了“解百纳”争议案后仍然存在再次被争议的法律空间,其他企业是否可以无偿无期限使用“解百纳”,仍是未定之数。

    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的三个存疑问题》(发表于《当代经济》2011年3月[上])

    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中的“知道”和“应当知道”如何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如何理解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仍在继续”包括哪些类型等三个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提出了“知道”和“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以及“仍在继续”的各种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5、《张裕公司如何续写解百纳辉煌》(发表于《市场导报》2011年1月[下])

    对张裕公司在历经“解百纳”争议大战后如何保护“解百纳”商标权、续写“解百纳”更加辉煌的明天提出了专业建议。

    6、《我国未保护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合理性分析》

    以《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标准为参照,分析了我国对驰名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的相关规定,得出了我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处于国际标准之上、符合我国现有国情的结论。

    7、《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诉权的审查》

    对专利侵权诉讼中各种不同的原告主体提起的侵权诉讼,应分别审查哪些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

    8、《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风险控制》

    结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分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相应预防措施,被《中国金融网》、《建筑地产网》及房地产律师个人博客多次转载,成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务与律师业务的重要参考文献。

     9、《论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及其体系构建》

     该文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共同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优秀论文,收入罗东川、李德成主编的《知识产权审判与法律实务》一书。

     10、《论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于《山东审判》2011年第6期) 

     就破产管理人在管理破产事务中如何保护破产企业知识产权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深刻论述。

     1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保护台儿庄古城》 (发表于《枣庄日报》2012年3月27日B4版)

     该文就如何对台儿庄古城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全面论述。

     12、《论台儿庄古城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于《枣庄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该文分古城建设和古城经营两大部分,对古城规划、设计、施工、装修及运行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字号权及域名权等重多知识产权进行了论述,提出古城保护核心是知识产权保护,并对如何保护古城知识产权进行了论述。被《中国知识产权经营网》、《古城台儿庄》等网站转载。

     13、《赢在谋略》——从IPAD商标案看苹果公司的战略谋划》【发表在《法制与社会》2012年7月(中)】

     该文对苹果公司在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案中所表现出来的深谋远虑和步步为营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企业只有讲究诚信,重视战略谋划,才能赢得尊重,获得发展。

     14、《论混淆在我国商标侵权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发表于《法制与社会》2013年6月(上)】

     该文对混淆理论在商标认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我国混淆理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述。